2023年湖北省高职单招招生及报考指南

发布时间:2023-03-15 21:04

湖北省教育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本文依照通知内容对湖北省2023年高职单招对象、招生院校,专业及计划、志愿填报及录取环节进行解读。

一、招生对象

1. 凡已取得湖北省2023年普通高考 报名资格且高考 报名号第 9- 10 位代码为 80- 89 或 99 的考生,均可 报名参加 2023 年面向中职生的高职单招。

2. 凡已取得湖北省2023年普通高考 报名资格的 湖北户籍退役士兵考生,可报名参加安排有退役士兵专项招生计划院校的高职单招。

3. 凡已取得湖北省2023年普通高考 报名资格的 湖北籍脱贫家庭子女且年龄不超过 20 周岁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定向培养法院雇员制书记员高职单招。

二、招生院校、专业及计划

结合我省高校招生工作实际,2023年开展高职单招的院校(以下简称“招生院校”)、专业、招生计划见《湖北省2023年高职单招院校及专业计划》。高职单招招生计划纳入招生院校年度专科招生总计划。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在经审核的单招总计划内由各学校自行确 定。严禁超学校单招总计划数录取学生。

三、志愿填报

2023 年高职单招实行统一平台志愿填报。考生可在 3 月17-20 日登录湖北省高职单招统一平台(网址:gz.e21.cn)确认有关信息,选报院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 1 所院校及最多不超过 3 个专业。考生在志愿填报前必须详尽阅读招生院校招生章程,了解各学校高职单招报名条件及考试、录取要求、培养形式等政策。志愿填报结束后,由招生院校审核,审核合格考生根据招生章程要求,到学校现场签订相关政策知晓承诺书并缴费、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试招生录取全过程, 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将取消录取资格。高职单招考试收费标准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执行,雇员制书记员高职单招不收取报名费。

四、考试安排

考生须参加所报考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总分 400 分,其中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各 200 分。文化素质考试时间统一为 4 月 1 日上午 9:00 开始。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报考相关专业可申请免予职业技能测试。退役士兵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 400 分。雇员制书记员高职单招考试安排由招生院校另行规定。各招生院校要参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制定考试组织方案,设置标准化考场,加强对命题、制卷、试卷分发、运送、保管、组考、监考、阅卷、 登分等环节的管理,规范考务操作,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考试期间,省教育厅将组织专人对考试进行巡查。

五、招生录取

各招生院校按照高校招生政策有关规定、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标准和规则,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依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类确定拟录取名单。招生录取要严格执行政策,不得随意调整录取分数线、录取规则、录取标准和拟录取名单,不得擅自扩大和变更招生专业。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少于 7 天,公示信息保留到 2023 年 12 月底。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各招生院校按照省招办要求提交拟录取名单,省招办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

凡被此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今年后续普通高 校招生统一高考、技能高考以及其他考试录取。未被录取的考 生但已报名参加统一高考或技能高考的仍可参加相应考试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