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6-07-05 11:37 进入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题
2016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暂未在网上公布,详情请参考:
 
2015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0年,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由湖北省人民政府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以“立足船舶、服务军工、面向社会”为办学定位,“以人为本、质量立院、特色创优”为治校方针,半个多世纪以来,为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建设培养输送了各级各类人才6万余名。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改革的通知》(鄂教职成〔2013〕10号)文件精神,制定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简章。

一、报考对象

  具备湖北省2015年高考报名资格,并且取得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生源类型    

       生源科类       

     招生计划     

1

激光加工技术

中职

相近专业

100

普高

文理兼收

100

2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中职

相近专业

150

3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中职

相近专业

150

4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中职

相近专业

100

普高

文理兼收

100

5

船舶工程技术(游艇设计与制造方向)

中职

相近专业

100

6

酒店管理

普高

文理兼收

100

合       计

900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23日至2015年3月1日

  (二)报名方式

  1.登陆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2.网上预报名成功后,须于2015年3月1日前通过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确认报名状态;

  3.报名系统网址:http://zb.wspc.edu.cn/zs/index.jsp(学院官网)

  (三)报名要求

  1.中职毕业生原则上只允许填报相近专业;

  2.技能大赛获奖中职毕业生须于2015年3月1日报名截止前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费用

  各专业报名考试费均为270元/生。

四、考试办法

  (一)中职毕业生

  面向中职毕业生的单独招生考试,由文化综合考试、技能考试两部分组成,总分为700分。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样题库,以及专业知识考试样题库(样卷)均可在船院单独招生信息网下载。

  1.文化综合采取上机考试,设定总分为210分,考试内容为语文90分、数学90分、英语30分,时间150分钟。

  2.技能考试包括专业知识、技能操作两部分内容,总分为490分(专业知识150分,时间60分钟;技能操作340分,时间120分钟),其中船舶工程技术(游艇设计与制造方向)技能操作考试时间100分钟;

  3.激光加工技术、船舶工程技术(游艇设计与制造方向)专业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专业知识考试采取上机考试;

  4.激光加工技术专业的技能操作考试,可在工具钳工,维修电工两个工种中二选一参加操作考试;

  5.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的技能操作考试,操作内容为汽车发动机拆装与汽车零部件测量;

  6.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的技能操作考试,操作内容为板状平对接单面焊双面成型(焊条电弧焊);

  7.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专业的技能操作考试,操作内容为考生运用制冷专用工具和钎焊设备完成换热器的制作;

  8.船舶工程技术(游艇设计与制造方向)专业的技能操作考试,操作内容为机械式减速器拆装与零件测量。

  (二)普高毕业生

  面向普高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由文化综合考试、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总分为700分。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样题库可在船院单独招生信息网下载(中职毕业生、普高毕业生样题库相同)。

  1.文化综合采取上机考试,考试总分为450分,具体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时间150分钟;

  2.综合面试总分为250分,面试形式为10人/组无领导小组讨论。

五、考试工作安排

  1.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3月7日起登陆学院官网自行网上打印。

  2.考试时间:2015年3月14日(星期六)上午8:00时开始;

  3.具体考试场次及时间安排均以准考证为准。

六、录取办法

  1.中职考生投档录取成绩为技能(专业知识、技能操作)考试与文化综合(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之和,根据考生填报志愿,以及相关专业单独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于获得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及以上奖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在报名参加武汉船院单独招生考试后,可按保送生进行录取;获得地市州级技能大赛三等及以上奖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可加分录取;以上优先录取考生可由考生与学院双向选择确定就读专业。

  3.普高考生投档录取成绩为综合面试与文化综合(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之和,根据考生填报志愿,以及相关专业的单独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由学院根据公布录取标准和录取办法,拟定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核公示,经公示合格后办理录取手续。

  5.已经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及录取。

七、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地址:武汉市汉阳区知音大道(北门)、琴台大道(南门),邮政编码:430050

  联系电话:027-84803666、84803935

  移动电话:15387100666

  传    真:027-84804762

  咨    询:QQ 800019781

  学院网址:http://www.wspc.edu.cn

  电子信箱:wspczb@mail.wsp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