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9-11-28 09:48 进入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单招专题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2018]3号)、《省招办关于做好湖北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17]26号)、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湖北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鄂高考[2018]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单招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针对中职生的实际状况,以技能考核为主、文化考核为辅,突出对考生通用技术基础、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方面的要求。科学、合理制定单招录取标准,充分体现专业特色和选拔人才要求,保证考试、录取公平公正。

二、工作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考录分离、注重素质、择优录取。

三、工作措施

1.成立“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2.成立以下专门工作小组:

(1)考务工作组。

(2)考试安全保密组。

(3)后勤保障组。

       (4)招生宣传录取组。

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各项具体工作的责任人,各相关考试专业的院长、书记为各专业主考单位责任人。

四、单招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类别

计划数

学制

学费

应用化工技术

中职

100

三年

5000元/年

药品生产技术

中职

100

三年

5000元/年

五、报考对象

凡已通过湖北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为技能高考或者单独招生类别的考生均可报考。考生按其获奖情况分为A、B两类:

A类:近三年来获得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全省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

B类:未获得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全省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

六、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

1.考生于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3月3日登录我校官网,进入“单考单招专题”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考生于2020年3月6日至3月7日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两寸彩色近期免冠登记照片、考生当地(县、市、区)招办盖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及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获奖考生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学校出具的获奖证明。签署单招考试诚信承诺书、经审查合格后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2020年单招考试准考证。

3.报名考试费150元/生。

七、考试及录取规则

根据中职学校教学大纲、国家职业初级、中级标准,参照全省技能高考相关标准和要求,制定单招考试大纲,并在学校官网上向社会公布。

1.A类考生只进行面试,原则上经学校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录取专业为考生选择的本校2020年单招专业。

2.B类考生需参加技能考试和文化考试。

3.文化考试满分210分,技能考试满分490分。技能考试内容为应知(专业知识)和应会(技能操作)两部分,分值分别为150分、340分;文化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和英语,分值分别为90分、90分、30分。

4.考试时间:

文化考试时间:2020年3月9日上午9:00——11:30

技能考试时间:2020年3月9日下午13:00开始

5.我校于2020年3月31日前,按照“文化考试、技能考试及总分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按“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并将经省招办同意后的拟录取名单在我校官网上公示,2020年8月由省招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已经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技能高考的考试和录取。

6.若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技能分排序,技能分高者优先。

7.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单招计划,根据单招专业参考人数,调整招生计划,保证各单招专业录取率基本一致。

八、新生待遇

1.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学费、住宿费及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一致。

2.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根据生源情况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特点,确定专业培养目标。

3.其他事宜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