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扩招招生简章
2020年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扩招招生简章尚未公布,以下是武汉民政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批)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仅适用于武汉民政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批)招生工作。
第二条武汉民政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武汉民政职业学院2019高职扩招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武汉民政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3796
第五条学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路257号
邮政编码:430079
第六条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八条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成立2019高职扩招工作领导小组,以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其他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有招生专业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扩招工作,研究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和计划,拟定实施方案,决定扩招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此次扩招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武汉民政职业学院监审办对2019年高职扩招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和培养方式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具有湖北省户籍或非湖北户籍在鄂工作(需提供我省半年社保缴费凭证或居住证)、具有高中阶段学历(含普通高中、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第十二条2019年学校设置高职扩招招生专业3个,总计划111人,具体分专业计划等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制 (年) | 计划 | 学习形式 |
1 | 社会工作 | 690101 | 3 | 37 | 线上线下相结合,以线上为主 |
2 | 家政服务与管理 | 690302 | 3 | 37 | |
3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690301 | 3 | 37 |
学校可根据报考人数,对分专业计划在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内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此次高职扩招招收学生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3年,弹性修业年限为2—6年。
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四条报名条件、资格审核、报名安排及志愿填报等工作执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高职扩招第二次补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9〕28号)有关要求。
第十五条2019年11月15日,所有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2019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登记表》到我校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生就业处审核备案。
第十六条所有参加我校2019年高职扩招的考生均须在11月16日中午在我校集合,统一组织到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第五章 考试及录取方式
第十七条此次高职扩招考试采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第十八条对各专业志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调整至考生充足的专业执行。录取人数不超过扩招专项总计划。
第十九条2019年11月20日前学校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7个自然日。公示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并办理录取手续,12月14日考生可凭高考报名号及身份证号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cn)查询录取结果。
第六章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收费标准如下表。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 |
社会工作 | 5000元每生每年 |
家政服务与管理 | 5000元每生每年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5000元每生每年 |
注:1、其它费用参照在校生收取。
2、弹性学制学生不论学习年限,学费均按照入校时收费标准缴纳三年学费。
第二十一条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我省及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以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退役士兵按相关政策申请学费减免资助,资助金额按我校实际收取学费标准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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