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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工程职业学院高职扩招简章

发布时间:2020-10-08 10:35

2020年山西工程职业学院扩招招生简章尚未公布,以下是山西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及《山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教职成〔2019〕8号)要求,做好我院高职扩招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一)学院全称:山西工程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681

(二)办学性质:公办

(三)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地址:

二、高职扩招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学费

学制

计划

合计

700

1

煤矿开采技术

4000

三年

100

2

安全技术与管理

4000

三年

50

3

矿山机电技术

5200

三年

100

4

机械设计与制造

5200

三年

50

5

电气自动化技术

5200

三年

50

6

机电一体化技术

5200

三年

50

7

黑色冶金技术

4000

三年

100

8

轧钢工程技术

4000

三年

100

9

工业分析技术

4000

三年

50

10

金属与非金属矿开采技术

4000

三年

50

三、高职扩招招生对象

扩招对象为普通高中、中职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高职扩招报名有以下二个步骤:

1.山西招生考试网报名: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安排有6月和10月份二个时间段,具体时间以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布为准。

2.学院网站报名:

(1)6月份报名的考生,请在7月10日8:00—19日18:00时间段,登录我院校园网填报考生相关信息。

(2)10月份报名的考生报名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告为准。

五、考核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考核办法

1.时间:7月20日  8:00—18:00

2.地点:太原市新建路131号

3.考核方式及要求:

学院实行面试的考核方式,时间10分钟,总分100分。

(1)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主要测试通用技术基础、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内容;

(2)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及职业性适应性等内容;

(3)近三年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可免试入学,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可免试录取到相近专业学习。

(二)注意事项

考生面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山西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扩招报考登记表(学院网站下载);

②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③近三年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可免试入学,需选择相近专业学习,要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录取

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注重技能、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高校招生录取体制。

(一)录取原则: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面试成绩不满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后,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教学、管理模

学院对高职扩招的新生,根据其特点及培养要求,分类编制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单独编班管理,根据生源情况可采取送教进企、送教下乡,半工半读、工学结合,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完成教学计划。

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以《山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的鉴定结果为依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高职扩招工作是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确保高职扩招工作阳光公开。

(二)高职扩招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全程监督,特别强化对命题、测试等重要环节的监督。

(三)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高职扩招工作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公示。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五)违纪违规处理。凡在高职扩招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六)监督举报电话:0351-3350484

十、相关事宜

(一)2019年高职扩招录取的考生,在毕业文凭、奖助学金等方面均与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高职扩招录取的新生中,退役军人学费资助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按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进行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及其子女,根据“雨露计划”资助政策由扶贫部门使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补助。

(三)根据考试招生时间,安排确定新生入学时间,10月份以前录取的新生,在2019年秋季入学,10月份以后录取的新生,在2020年春季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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