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戏剧职业学院高职扩招简章
2020年山西戏剧职业学院扩招招生简章尚未公布,以下是山西戏剧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山西省教育厅七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教职成[2019]8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第二阶段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晋教职成[2019]15号)要求,特制定我院2019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889)
2、办学性质:公办
3、办学类型: 高等职业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学习形式:全日制
6、学院地址:太原市解放路奶生堂25号
二、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
2019年高职扩招招生共招14个专业共100个计划,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批准后对招生计划作相应调整。
三、招生对象
扩招对象为普通高中、中职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高职扩招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确认”的方式。
1.尚未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第一阶段高职扩招报名的考生:报名时,须到县(市、区)招办领取考生号和初始登录密码,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于9月9日8:00—11日18:00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网上报名,输入报名信息,并在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用。在9月16日8:00—18日18:00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进行现场确认。
2.已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含第一阶段高职扩招已报名未录取的考生)请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查询《关于做好我省2019年第二阶段高职院校扩招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提前准备好现场确认时需要携带的资料。
3.学校现场确认:请报名考生于9月25日8:30—12:00到山西戏剧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山西省高职院校扩招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形式
考试工作在省招考中心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的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专业测试的考核形式为面试。语文、数学科目考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专业测试的形式与内容由学院确定。
(二)考试
文化素质总分200分,数学、语文两科一份试卷,其中数学100分、语文100分。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
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确定
1、考生录取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专业成绩和有关加分组成。
2、有关加分按山西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信息均采自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信息库,学院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录取
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注重技能、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高校招生录取体制。
1、录取原则: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面试成绩不满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后,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新生待遇
通过高职扩招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相同。
九、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被录取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预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户口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机制
1、高职扩招工作是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确保高职扩招工作阳光公开。
2、高职扩招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全程监督,特别强化对命题、测试等重要环节的监督。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举报投诉电话:0351-2721203
十一、违规处理
凡在高职扩招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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