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环境设计专业

发布时间:2019-10-19 17:12 进入长江大学招生网

环境设计专业自2012年设立以来,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教育规律,适应经济和文化发展需要,在学科结构、发展目标、人才培养类型、培养目标、服务目标等方面进行了科学、合理、准确的定位,以本科教育为主,以教学为主体,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规划,优化实践教学体系,培养学生创意能力、表现能力与实践能力,建设应用型环境设计专业。

该专业以社会经济和文化建设对环境设计人才的需求为依据,以培养掌握环境设计基础理论知识,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能从事景观设计、室内设计等领域工作,以及满足本专业教学与研究工作需要的德才兼备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立足荆州,服务全省。

该专业现有教师9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3人,讲师3人。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扎实掌握环境艺术设计基础理论、知识,具有一定实际应用能力,能从事建筑、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室内设计等领域工作以及满足本专业教学与研究工作需要的德才兼备的专业应用型人才。通过本专业所有课程教学,学生应先具备一定哲学理论基础,熟悉我国的文艺指导方针、政策,系统地掌握环境艺术设计的基本理论和相关技能,了解相关学科的知识,有较高文化艺术修养、较强的审美感觉和独立创造设计思维,有观察、理解、总结生活的能力,并能结合运用各方面学科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参与设计完整的建筑室内、园林景观等方面项目工程。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环境设计方面的基本知识和理论,接受环境设计专业严格的设计实践和技能训练,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设计理念、艺术视野、审美素养、人文精神、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使之具有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艺术的使命感,以及终身学习的能力和善于探究的学习态度。本专业学生除学习必要的公共基础课外,还要接受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基本训练。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点。注意加强实践性环节的教学及实际动手能力训练,使学生在毕业后能尽快地进入工作岗位,自如运用所学知识从事建筑、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室内设计等领域的工作,服务于社会现代化的建设。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环境艺术设计创作的专业技能和方法;

3、具有独立进行环境艺术设计实践的基本能力;

4、了解有关经济、文化、艺术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国内外环境艺术设计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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