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法律思想史
- 庞德认为,法律所确认保障和实现的利益有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和()2024-11-04
- 奥古斯丁将法分为永恒法、自然法和()2024-11-04
- 霍姆斯在其著作《普通法》中明确指出,法律的生命是()2024-11-04
- 霍姆斯在其演讲《法律的道路》中开宗明义地说,法律是一种()2024-11-04
- 韦伯认为,具有世袭君主制权威与家庭或者集体利益相结合特点的是()2024-11-04
- 提出人法是从自然法而来,据此把人法分为万民法和市民法的中世纪思想家是()2024-11-04
- 耶林的社会法学又被称为()2024-11-04
- 被称为“法律之光”的波伦亚学派的创始人是()2024-11-04
- 庞德社会学法学强调法律规则的最终权威来自()2024-11-04
- 社会学法学在强调法律保护个人权利的同时,也强调()2024-11-04
- 下列作品中不属于庞德著作的是()2024-11-04
- 后注释法学派产生的时间是()2024-11-04
- 《为权利而斗争》的作者是()2024-11-04
- 奥古斯丁的代表著作是()2024-11-04
- 庞德认为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差别主要在于()2024-11-04
- 霍姆斯在其著作中批判了以下观点,即法律发展的唯一动力在于()2024-11-04
- 强调对“活法”进行研究的思想家是()2024-11-04
- 韦伯心目中法律秩序的最佳模式是形式理论的法律,在现实社会中的代表是19世纪德国的()2024-11-04
- 耶林提出,法的目标是和平,实现和平的手段是()2024-11-04
- 古希腊后期斯多葛学派的代表人物主要有()2024-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