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制史
- 约成于公元前2世纪~公元2世纪,古印度法制史上第一部较为正规的法律典籍是()2024-11-04
- 教会法最重要的法律渊源是()2024-11-04
- 佛教经典总称()2024-11-04
- 日本《明治宪法》规定国家统治属于()2024-11-04
- 在日本法律制度法西斯化的过程中,授予内阁首相(由军部首脑兼任)以“禁止、限制或废除现行法律”大权的法律足()2024-11-04
- 首先将罗马法划分为公法和私法的罗马法学家是()2024-11-04
- 美国总统权力中无需得到参议院批准的是()2024-11-04
- 只适用于婆罗门的婚姻方式是()2024-11-04
- 《古兰经》内容庞大,它包括()2024-11-04
- 下列刑罚中,不属于教会法刑罚种类的是()2024-11-04
- 在日本经济法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并有“经济宪法”之称的是()2024-11-04
- 教会法规定一律处死刑并没收财产的犯罪是()2024-11-04
- 开始于罗马帝国初期,后成为帝国后期唯一通行的诉讼形式是()2024-11-04
- 1962年修订的美国《统一商法典》,目前除外其余各州皆普遍采用()2024-11-04
- 依据罗马法,在法律地位上介于罗马市民和外来人之间的中间等级是()2024-11-04
- 古印度编纂法典的机构是()2024-11-04
- 《古兰经》内容广泛,它包括()2024-11-04
- 佛教法的中心内容是()2024-11-04
- 根据1947年颁布的日本《法院法》.日本的法院分为()2024-11-04
- 管辖天主教布教区巾的最大一级辖区教省的人是()2024-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