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
- 宋朝时,规定“折杖法”以减轻刑罚的律典是:2024-11-06
- 唐朝时,负责审理中央百官犯罪的机关是:2024-11-06
- 隋朝时,规定“十恶”制度的律典是:2024-11-06
- 北齐时期,首次规定“重罪十条”并将其置于律首的律典是:2024-11-06
- 晋朝时,规定“准五服制度”的律典是:2024-11-06
- 汉朝时,负责监督京师百官及京畿地区的地方官员的官员是:2024-11-06
- 秦朝时,负责监督郡县官员的官员是:2024-11-06
- 西周时期,负责审理中央百官犯罪的官员是:2024-11-06
- 商朝法律制度的总称是:2024-11-06
- 2018年宪法修正案中,新增的国家机关是:2024-11-06
- 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新增的保障人权条款规定:2024-11-06
-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五院制政府组织体系中,负责监察弹劾工作的机关是:2024-11-06
- 北洋政府时期,为收回领事裁判权,进行了大规模的修律活动,其中颁布的以社会本位为立法原则的民法典是:2024-11-06
- 太平天国时期,颁布的具有平均分配土地思想的纲领性文件是:2024-11-06
- 晋朝时,将“准五服制度”引入律典,作为亲属间犯罪量刑的重要依据,该律典是:2024-11-06
- 秦朝时,负责地方司法审判的官员是:2024-11-06
- 西周时期,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审理判决的诉讼程序被称为:2024-11-06
- 清朝末年,为预备立宪而颁布的宪法性文件,规定了君上大权,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立宪精神,该文件是:2024-11-06
- 唐朝时,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实行的监察制度是:2024-11-06
- 秦朝时,为加强中央集权,推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其中包括统一法律,该统一法律的名称是:2024-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