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转让财产是行使撤销权的理由之一,“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是指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的()_题库-百大学堂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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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低价转让财产是行使撤销权的理由之一,“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是指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的()

2024-11-10
A30%

B50%

C70%

D90%

正确答案:C

试题解析: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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