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某外商投资企业2009年取得利润总额为5000万元,其中营业外收支和投资收益项目已列收支为:通过民政部门向灾区进行公益性捐款1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假设无其他调整事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外商投资企业2009年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2020-04-20
A、4980
B、5040
C、5124
D、5137
B、5040
C、5124
D、5137
正确答案:A
试题解析:准予扣除的捐赠限额=5000×12%=600万>100万,所以,通过民政部门向灾区捐款100万元可以全部扣除。国债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所以200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20=4980(万元)。故本题应选择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