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职业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9-09-03 09:42 进入鄂州职业大学招生网
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鄂州职业大学
二、办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综合类普通高等院校
三、国标代码:11335
四、校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路77号
五、招生层次:普通专科(学制三年)
六、录取规则
1、学校按各省招录规则录取。
2、考生的语种不限,学校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
3、录取考生的专业按照志愿第一顺序专业确定,不设专业级差。
4、艺术类专业文、理、艺兼收,文化成绩计分方式以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专业成绩为2019年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联考合格成绩,录取按各省录取规则执行。
5、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1、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2、按鄂价费规[2013]109号文件核定学费:普通类5000元/年、艺术类65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17000元/年。
其他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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