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贸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1-08-06 16:33 进入武汉商贸职业学院招生网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暂未公布,请收藏本页,将第一时间更新。以下是武汉商贸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武汉商贸职业学院

二、国标代码:12991

三、校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二路225号

四、邮政编码:430205

五、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校

六、办学层次:高职

七、学校简介

学校是2002年3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分设武汉和红安两个校区,武汉校区地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中国光谷)腹地,交通便利,被数千个高新企业环抱;红安校区地处红色革命发源地,举世闻名的“将军县”----红安经济开发区,依山傍水,自然景观优美,生态环境天然。千亩校园、万人大学,校园环境优美,建筑风格独特,多元文化融合,集历史、人文、生态于一体,是一所与国际教育接轨、文化气息浓郁的现代大学。

学校下设中南航空学院、护理学院、生命健康学院、旅游学院、汽车与物流学院、电商管理学院、管理与建筑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外贸外语学院、国际学院、互联网学院、传媒与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3个学院,开设有40多个专业;拥有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酒店管理等多个省重点、品牌、特色专业。形成了以培养现代服务业人才为主体,以培养航空、健康产业人才为特色,涵盖“财经商贸、电子信息、旅游、交通运输、医药卫生、食品药品与粮食、土木建筑、装备制造、新闻传播、文化艺术、教育与体育、公共管理与服务”等12个行业门类的专业体系。 

学校与美国、韩国、新加坡、新西兰、泰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学校展开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在商务英语、应用韩语、国际商务、工商企业管理、艺术设计等专业展开合作办学。在校生达到1万余人。现已累计为社会培养3万多名合格毕业生,人才培养质量深受社会好评,先后获得“湖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湖北省行业综合实力百强单位”“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单位”、“湖北省诚信示范单位”“全国高校活力团支部”等荣誉。

八、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3.男女比例不限。

4.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录取方式

(1)平行志愿投档 

在录取过程中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的投档分位次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2)梯度志愿投档

①录取专业时,按照考生填报我校志愿先后录取。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以此类推;

②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专业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照第二志愿专业投档,若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专业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3)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艺术类专业录取:承认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不在省艺术类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则承认其它院校的专业合格证。

空中乘务专业录取:除我校单独发放的合格证外,同时也承认其它院校发放的合格证。

6.学制:三年,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九、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十、奖学金及资助情况:学校通过实施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建立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励体系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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