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9-04-16 10:12 进入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
 一、学校全称: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三、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科)
 
  四、学校地址:分设南湖和汤逊湖2个校区
 
  1.南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306号(邮编:430070)。设有:机电工程系。
 
  2.汤逊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街中洲(邮编:430202)。设有:水利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电力电子工程系、商贸管理系。
 
  五、招生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阳光招生政策,实行学校招录,省招办监督体制,根据各省招生政策,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男女比例:各招生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录取方式:按各省公布的招生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分进档考生的录取按各省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6.艺术类专业录取:需参加生源地省级艺术类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
 
  六、招生计划
 
  分科类、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和时间、志愿填报方式等以各省招生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七、收费标准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2018年收费标准为:学费5000元/生/年(其中:艺术类专业6500元/生/年);住宿费880元/生/年。
 
  八、学历证书颁发
 
  经招生录取并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修完学院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九、奖励与资助政策
 
  1.按照国家政策享受奖助学金。标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生/年)。
 
  2.生源地助学贷款。可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教育部门指定的银行办理助学贷款(平均5000元/年)。
 
  3.设立“绿色通道”,对家庭困难学生实行费用缓缴或部分减免,确保学生顺利入学就读。
 
  4.校内设立多种勤工助学岗位资助贫困生,为贫困生提供伙食补贴及大学生医疗保险。每学期开展一次走访慰问贫困生家庭活动。
 
  全国统一招生代码:12982; 湖北省招生代码:9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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