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教育局2021年高中招生计划

发布时间:2021-08-16 17:32

成宁市教育局文件

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全市高中阶段

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相关要求,为深入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促进普职协调发展,经市教育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将2021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保持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比例大体相当。2021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规模20990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11710人,技工院校招生规模2550人。各地要进一步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稳定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初中毕业生就读中职学校。

二、通过招生计划调节促进教育公平。各地要根据学校办学条件,严格核定每所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规模,严格控制大校额、大班额,确保今年秋季学期招生年级消除56人以上的大班额。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综合考虑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等因素,将优质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

三、做好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和生源来源计划,未经省教育厅同意,不得超计划招生或跨区域招生。招生工作统一纳入全市高中阶段招生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要依据中考成绩划定五年制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除艺术、体育类、学前教育等需开展面试的专业外,该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录取线下50分。

四、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行为。各地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组织招生,一律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各普通高中要在指定范围内招生,未经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批准,一律不得跨地域招生。对未经招生考试机构录取的或未经批准超计划录取的,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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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21年成宁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2.2021年成宁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3.2021年成宁市技工院校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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