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单独招生院校及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7 09:43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单独招生院校及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职高专院校:
根据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技能高考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鄂教职成〔2017〕6号)要求,为做好2018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独招生院校及招生专业范围
1.农林水地f等行业院校的,农林水地f类艰苦专业;
2.艺术类院校的表演艺术类专业;
3.其他行业或区域存在特殊需求且招生困难的专业;
4.技能高考已通盖专业不实施高职单独招生。
二、中报要求
1.请各学校提交申请报告, 并分专业填写单独招生申请表(见附件,一专业一表) 。各学校申报材料于10月20日前报送到省招办,电子版发指定由F箱。
2. 2018年各高职院校的单招专业以此次申报经评审认定公布的结果为准。
其它略。。。。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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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职高专院校:
根据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技能高考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鄂教职成〔2017〕6号)要求,为做好2018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独招生院校及招生专业范围
1.农林水地f等行业院校的,农林水地f类艰苦专业;
2.艺术类院校的表演艺术类专业;
3.其他行业或区域存在特殊需求且招生困难的专业;
4.技能高考已通盖专业不实施高职单独招生。
二、中报要求
1.请各学校提交申请报告, 并分专业填写单独招生申请表(见附件,一专业一表) 。各学校申报材料于10月20日前报送到省招办,电子版发指定由F箱。
2. 2018年各高职院校的单招专业以此次申报经评审认定公布的结果为准。
其它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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