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有哪些奖励和资助政策?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奖励和资助政策除了国家相关规定外,还有校内助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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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象包括以下7类:

1.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子女;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人员;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

5.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6.经残联确认的残疾学生;

7.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重点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国家免学费资助(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中职学生)

1.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

2.市教育局界定的地级以上城市新远城区的学生;

3.城市涉农专业学生;

4.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免学费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5.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不享受免学费资助(不含戏曲表演专业)。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免学费资助,按照鄂教助[2018]2号文件精神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作为确定资助对象依据。

资助标准:符合条件者免学费。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中职学生)

1、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

2、户籍在连片特困地区以及我省10个比照西部政策的县(市)及神农架林区的一、二年级在校农村学生(含县镇);3、一、二年级在校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学生人数按对应年级在校学生的15%确定(扣除涉农专业学生、连片特困地区和比照西部政策地区及林区学生)。

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按照鄂教助[2018]2号文件精神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作为确定资助对象依据。

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按学期发放(每生每学期1000元)

三、中职国家奖学金

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具体条件:1、年级要求: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

2、成绩表现等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四、校内资助

1、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请;

2、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学校奖学金。

资助标准:按照学校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