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民政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9-04-16 09:53 进入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招生网
学院名称:武汉民政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3796 湖北省内代
 
码:9231
 
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路257号(无分校区、联办点
 
)邮编:430079
 
招生范围及对象:
 
学院2018年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对象为参
 
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湖北省艺术类高考、湖北省高职统
 
考并达到相应录取分数线和录取标准的考生。
 
录取规则:
 
1、我院2018年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严格遵守各省、市、自治
 
区的招生规定,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划定批次的录
 
取分数线和录取标准。
 
2、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
 
考生,按高考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
 
数级差。
 
3、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同等条件下考生按
 
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优先选择专业。
 
4、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语种考生若录取到本院,进校后均
 
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5、我院对投档考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6、学制:三年。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
 
承认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7、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院对考生体检
 
的要求仍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
 
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学生入学后不符合体检要求和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以及
 
体检费、办证费等杂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核
 
准的标准执行。
 
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学院奖学金。
 
助学金:
 
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
 
勤工助学:
 
学院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支持和鼓励经济困难、品学
 
兼优的学生通过劳动获取报酬,解决学习和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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