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首义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武昌首义学院创建于2000年,2015年5月由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转设更名为武昌首义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学校坐落于武汉市风景秀丽的南湖之滨,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总面积59万平米。建有图书馆、体育馆、教学楼、实验大楼、计算机中心、现代语言中心、模拟法庭等现代化教学设施,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学校设置了理工类、经管类、文法类、艺术类等本、专科专业42个(其中本科35个、专科7个),现有在校学生13000余人。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种单项奖学金,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坚持“办好大众化高等教育,为社会培养和输送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按照“夯实理论基础,强化实践环节,突出专业特色”的方针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学校还实行主辅修制,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校,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因材施教,注重养成教育,充分尊重学生根据社会需求和个人志趣选择专业的权利和自由。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注重与国外知名大学的校际交流与合作,为师生搭建了较为畅通的学术文化交流平台。学校率先在大陆成立了首家台资企业人才培养基地,为在大陆的台资企业培养适用人才。学校与甲骨文公司、中软国际有限公司、深圳讯方公司、北京华胜天成集团、湖北网络广播电视台等知名企事业单位合作搭建了大学生实习就业平台。一大批与企业联合培养的特色专业实现了人才培养与就业能力的无缝对接。学校是教育部“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试点院校、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屡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二、三等奖及省级文明单位(校园)荣誉称号。
录取规则:
1. 学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文件精神,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采取网上录取方式,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2.艺术类考生的录取规则: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区)艺术类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录取规则按照所在省(区)艺术类招生录取的有关政策执行。
我校组织了“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专业考试的省份,考生须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合格线方能报考我校,如生源不足则认可其他院校同层次同专业合格成绩。考生文化成绩以所在省(区)划定资格线为最低控制线,在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专业成绩同等条件下,文化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除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他所有专业不对考生的外语语种作限制。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4.学校采取网上录取方式,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
毕业文凭:学生修满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学分,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武昌首义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武昌首义学院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