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文理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0-11-07 16:23 进入湖北文理学院招生网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1.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020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 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以下简称“普通考生”)。考 生毕业院校为我省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高职高 专院校以及举办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教育的成人高等学校,下同。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应是符 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2020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服 役期间未受过处分;或2019年退役的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 专毕业生,已取得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 其中,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可申请免试就读我校 的一个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原则上与专科阶段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报名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 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修完普通高职高专课程并能如期毕业;各专业的报考范围要求详见附件2《湖北文理学院2020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对高职(专科)专业的报考范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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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生计划

  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湖北文理学院2020年普通专升 本各专业招生计划》。当学校某专业报考人数不足,招生计划出现 空余时,将空余计划调整至其他专业使用;当学校专项计划报考 总人数不足专项计划数,出现专项计划空余的,空余计划将调整 至普通考生计划使用。调整情况将在学校教务处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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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6月28日8:00至7月1日23: 002。具体报名流程请登录报名平台查看《考生须知》。

  符合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从“普通考生”“建档立 卡贫困家庭考生”“退役士兵考生”三种类型中选择其中一种类型 报考。考生只能报考“湖北文理学院”的一个专业,报考时请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我校及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

  报名期间可查看分校分专业报名情况,并可修改志愿。填报志愿结束后,学校将对考生的志愿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志愿信息 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更改志愿信息;志愿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 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更正一次志愿信息。具体时间为①填报志愿(6 月28日8: 00-7月1日23: 00); ②高校进行专业志愿审核及考 生查阅审核结果(7月2日8: 00-18: 00); ③未通过专业审核的 考生更正志愿(7月3日8: 00-17: 00); ④高校对更正志愿的考 生进行专业志愿终审(7月4日8: 00-17: 00); ⑤打印报名表(7 月2日8:00-7月5日14:00).

  网报时考生需提交本人电子照片,照片大小不超过480pxx640px,文件格式为jpg, 文件大小不超过40K。推荐考生使用本 人学信网的学历(录取)照片,考生可注册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获取;或通过软件将照片处理成符合规定格式和大小的电子文件。

  考生需填写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学校联系到考生及后 期邮寄录取通知书。考生需对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 并承担相应责任。

  3.缴费确认

  在报名平台报名后次日,上午十点起缴费确认,报名方有效。7月2日17:00逾期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考试费缴纳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一律不再退费。

  缴费流程:

  ①在支付宝“生活号”中搜索“湖北文理学院”,进入湖北文 理学院缴费大厅。

  ②缴费请点击,手机左下方“缴费大厅”,首次缴费,需先绑 定支付宝账户。

  ③输入学号及密码, 即可完成绑定。学号为学生本人身份证 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绑定成功后,进入缴费大厅进 行缴费。下次缴费,无需再次绑定。

  ④缴费前请务必核对学生信息,如无误,请输入缴费金额, 并点击“确认缴费”。

  ⑤输入密码,完成缴费。

  4.资格审核

  学校严格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报名结果7月5日前将在湖 北文理学院教务处网站(http://jw. hbuas. edu.cn)予以公布。 学校今年采取在线审核方式。各类考生在报名、缴费完成后,将有关资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湖北文理学院教务处邮箱( jw@hbuas. edu. cn) ,邮件主题为“报名号+姓名+报考专业审核材 料”)。

  各类应届毕业考生需提交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备案表》获取方式:第一 步访问学信网“学信档案”,使用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第二步, 成功登录后,点击顶部菜单中的“在线验证报告”栏目,可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

  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普通“专升本”,需提供《应征公民入伍 批准书》、《退出现役证》高职高专毕业证明( 毕业证书复印件)、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退役大学生士兵申请免试入读普通“专升本”,需提供《湖北 省退役大学生士兵申请免试普通专升本确认表》《应征公民入伍批 准书》、《退出现役证》、高职高专毕业证明( 毕业证书复印件)、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立功受奖登记表、学校核实函(学校提 供)等。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资格审查将贯穿报名、考试、录取、报到等招生工作全过程,在整个普通专升本各工作环节中,一旦 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取消考生报名、考试、 录取资格。

  5.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7月21-27日在自行下载打印。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四、考试

  1.考试科目: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附件3《湖北文理学院2020 年普通专升本考试各专业考试科目一览表》(各科分数均为100分, 总分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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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考试时间: 2020年7月28日,上午9:00-11:00公共课, 下午14: 00-15:30专业课(一),16: 30-18:00专业课(二)。

  3.考试地点:湖北文理学院北区教学楼(以准考证上公布教 室为准)。

  4.考试要求: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缺一不可。

  若证件不全,取消考试资格。

  严格执行省市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身份必问、信息 必录、体温必测、口罩必戴”四必的管控措施。

  5.成绩发布。8月5日前学校在 上公布考生考试成绩。考生本人可查询成绩。

  6.成绩复核。考生对考试成绩如有异议,考生本人在成绩公 布后七日内携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向学校教务处提交《成绩复查 申请单》(在湖北文理学院教务处网站下载),学校组织复核后告 知。

  五、录取

  1.普通考生录取

  ①第一轮录取。在各专业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 总分相同时,按《大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大学英语》也相同 的,再按专业课(一)成绩排序录取;专业课(一)成绩也相同 的,再按专业课(二)成绩排序录取。

  ②补报补录。如我校已完成招生计划,则不再进行补录。如 有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则在第一轮录取后,专升本报名平台 公布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学校 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进行补录报名,学校依据招生简章规定和英 语科目成绩对报名参加补录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建档立卡考生录取

  ①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考试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完成专项计划。

  ②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建档立卡考生, 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录取。

  3.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

  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通知,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 单独划线录取。对申请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由接收高校负责

  资格审查和录取手续办理,办理时间与专升本录取工作同步。

  4.录取结果公示。录取完毕后,学校在教务处网站对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公示7天。同时公 示申请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名单。

  5.录取通知书发放。在录取考生学籍复核通过后,我校教务 处以邮寄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报到入学时间以录取通知书 为准。

  六、收费项目和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 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报名 参加我校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应向本校缴纳普通专升本报名考 费,收费标准为130元/生。被我校录取的2020年普通专升本学 生,入学后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与经省物价主管部 门批准的相同专业2020年入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收费标准相 同。

  七、学籍复核及入学政策

  1.学籍复核。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向教 育厅报送学籍复核材料,由省教育厅进行学籍复核。不能如期毕 业的考生无法录取。

  2.入学程序。在入学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已录取的考生持我校 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手续办理报到手续。学校将进行入学资 格复查,复查合格后进行学籍注册。逾期未报到的或未履行请假 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专 升本”学生的档案由考生本人自带,于报到时交辅导员。

  3. 培养方式。按照鄂教高函[2020] 3号文件精神,我校今年普通专升本学生入校后均单独编班组织教学。

  4.学历学位证书。学生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完学业,成 绩合格,按国家规定颁发湖北文理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5.就业政策。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就业按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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