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警官学院专升本2021年招生简章
湖北警官学院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1.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021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以下简称“普通考生”)。
2.专项计划考生。根据教育厅要求,实施“专升本专项计划”,专项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专项计划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
报考条件,且经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修完普通高职高专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
3.身体健康;
4.所学专科专业与所报考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要求见下表。
二、招生计划
我校今年专升本计划招生4个专业,共计360人,具体如下:
当某专业报考人数不足,招生计划出现空余时,在保持总计划不变的情况下,将空余计划调整至其他专业使用。
调整计划时先调整专项计划,在专项计划各专业间进行调整,调整后专项计划总数仍然出现空余时,将专项空余计划调整至普通考生计划使用,原则上应调整至相同专业。专项计划调整完成后如果普通考生计划有空余的,在普通考生计划各专业间调整。
专业计划调整情况于5月28日前在工作网址上公布。
三、报名
(一)报名
1.考生报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登录湖北省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zsb.e21.cn,以下简称“报名平台”)进行网络报名、填报志愿,考生只能从“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中选择其中一种类型报考,每名考生限报1个相关本科专业,报考时请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所报专业的报考条件,在报名期间请查看我校分专业报名情况,并可修改志愿。
网络报名时要先在平台查看《考生须知》,按规定提交本人电子照片,推荐考生使用本人学信网的学籍信息照片,考生可注册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获取。
考生应对其填报的信息和相片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一经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学校将取消学生报名资格,已经被录取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报名时间:5月13日8:00-5月16日18:00
2.学校审核。学校将对考生的志愿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考生可以查阅结果。志愿信息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更改志愿信息,志愿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平台将短信通知。
审核时间:5月17日8:00-18:00
3.更改志愿。未通过专业审核的考生可以更改一次志愿信息。
更改志愿时间:5月18日8:00-17:00
4.志愿终审。学校对更正志愿的考生进行专业志愿终审。
终审志愿时间:5月19日8:00-17:00
5.打印报名表。志愿信息审核通过后可以打印报名表。
时间:5月17日8:00-5月20日14:00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在工作网址上发布资格审查通知,资格审查采取线上进行,考生要提供本人以下电子资料交学校审查,提交审查方式将在通知里说明。
1.身份证电子资料。将身份证双面分别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报考专业一姓名一毕业院校一身份证”命名。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资料。考生在学信网实名注册后,进入在线验证栏目进行申请,下载pdf格式文档,以“报考专业一姓名一毕业院校一学籍验证报告”命名。
3.申请表电子资料。考生在平台报名成功后打印《2021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报名申请表》,在“申请须知与承诺”处签字,然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以“报考专业一姓名一毕业院校一申请表”命名。
4.专项计划考生证明材料。专项计划考生要将本人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网页信息截图打印,由本人或直系亲属签名,并由扶贫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盖公章,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以“报考专业一姓名一毕业院校一专项计划证明”命名。
考生可以在5月30日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
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准确、真实,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资格审查将贯穿报名、考试、录取、报到等招生工作全过程,在整个普通专升本各工作环节中,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取消考生报名、考试、录取资格。若以虚假信息已经被录取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入学资格。
(三)缴费
资格审查结束后,学校将在工作网址通知缴费的时间和方式,学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逾期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考试费缴纳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一律不再退费。
成功缴费结束2天后学生可以查询到缴费信息。
(四)打印准考证
参加考试考生上学院工作网址,凭身份证号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方式见通知)
时间:6月8日8:00-6月18日12:00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6月19日一天内完成。
(二)考试地点:湖北警官学院,具体考试地点见考前通知。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各专业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科目和专业课科目两门,每门总分为100分。公共课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19日上午9:00-11:00;专业课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19日下午15:00-16:30。
(四)具体科目及参考教材
公共课科目各专业统一为《大学英语》,专业课科目分别是:法学专业为《法理学》;英语专业为《综合英语》(含听力,占20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和信息安全专业为《C语言程序设计》,各科目参考教材如下:
(五)考试要求
1.考生考试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考生进出校园、候考时必须遵守武汉疫情防控要求;
3.考生入场时要进行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严格考试纪律,严禁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和复习资料带入考场;
(详细要求见《考生须知》)
(六)成绩公示与复查
1.考试成绩于6月24日前在工作网址上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查询成绩。
2.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以于6月24日-6月26日向学校提出复查申请,申请表在网页下载,写明个人信息及简要说明,来学校交至专升本工作办公室。
3.学校将在1日内完成复查,将复查结果反馈给本人,并公布复查情况,同时进入录取程序。
五、录取
(一)录取规则
1.专升本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该门课程试卷成绩以0分计,取消专升本录取资格。
2.两门考试课程成绩之和为考生总分,按专业进行排名,从高至低依次录取,如果总分相同,则按英语科目的成绩排序录取。
3.若需要进行调剂补录时,按照参加本专业补录报名学生全省统考的《大学英语》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录取方法
1.专项计划考生录取。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专项计划录取按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完成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专项计划考生,与本专业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录取。
2.普通考生录取。①录取。在普通考生计划内按考生成绩从高至低依次录取。②补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如我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补录。如没有完成普通考生计划,报教育厅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补录计划,报考其他院校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可根据补录计划到我校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我校按全省统考的《大学英语》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具体时间见平台通知)
(三)录取时间
1.预录取。6月30日前,学校将按照录取标准完成第一批预录取,预录取名单在工作网址上进行公示。需要进行补录的,补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2.复核备案。预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厅复核备案。
3.发放录取通知书。通过省教育厅审核后,我校将向正式录取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和《专升本新生入学须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收费项目和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文件规定,报名参加我校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应向本校缴纳普通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80元/生。被我校录取的2021年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我校2021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
七、入学报到及学籍管理
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专升本学生必须保证能按期毕业取得专科阶段毕业证书,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后进行学籍注册,对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将取消入学资格,发现有冒名顶替或其他不符合招生政策的,予以退学并按规定追究责任。
学生入校后单独编班组织教学,不足编班人数的,插入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在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学生按专业培养方案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的,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生”,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达到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可申请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
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与其他本科生一样享受奖学金、助学金服务,在校期间统一着装、实行警务化管理,入校后要开展为期4周左右包括军事训练内容在内的入学教育,就业按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我校2021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工作网址上公布,重要内容将在校园网主页和微信公众号上推送。
联系人:梅老师孔老师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砾口区南泥湾大道99号
我校不委托任何个人、中介机构参与普通专升本各环节相关工作。
附件:
1.2021年普通专升本《大学英语》考试大纲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生成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