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1-08-06 17:18 进入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网

学院全称: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国家标准代码:13793  湖北招生代码:9232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    制:三年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院地址:湖北省潜江市师范路16号        邮编:433100  

一、学院概况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位于戏剧大师曹禺先生的故里、中国“小龙虾之乡”——湖北省潜江市,属武汉1+8城市圈,这里地处江汉平原腹地,北依汉水,南望长江,河湖密布,树木成荫,尽显水乡园林特色,沪渝高速公路、随岳高速公路、汉宜高速铁路交汇于此,北、上、广、深、渝等一线城市均可直达,交通便利,经济发达。

校园环境优美   校园内河湖依傍、绿草如茵,繁花似锦,教学楼、艺术楼、丰怡楼、实训楼、风华剧场、图书馆等现代化建筑掩映其中,标准化田径场、体育馆、篮球场、网球场等体育运动设施一应俱全,香樟大道、凤仪大道、思源河把校园自然分隔成教学、生活和运动区域。学院先后荣获全国“绿化四百佳”单位、湖北省“园林式学校”、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等称号。

教学设备先进   学院现有学前教育、音乐表演、艺术设计、舞蹈表演4个国家级实训基地。建有风华楼剧场、服装表演中心、演播厅等大型等艺术类实训楼6栋,配备了钢琴605台、声乐实训室25间、器乐实训室30间、舞蹈练功厅18间、表演实训室4间、艺术设计实训室34间,动漫实训室6间、服装设计实训室3间、主持播音实训室9间,建有歌舞剧场2个、音乐厅1个。学院建立了广告设计师、室内设计师、动漫设计师、育婴师等职业资格鉴定站及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站。

生活设施齐全  学生食堂实行标准化管理,校园内实行进餐、购物一卡通消费;学生公寓配设有空调、独立洗漱间、卫生间、淋雨热水器、开水器、电话、网络、单人储物柜等生活设施;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农商银行的存取款机遍布在校园的各个角落。

师资力量雄厚  学院现有教职工403人,其中博士2人、硕士92人,教授、副教授86人,另有知名艺术家、教育专家担任的兼职教师40人。还聘请了国际钢琴大师刘诗昆、表演艺术家濮存昕、相声表演艺术家侯耀华、漫画家翁子扬、学前教育专家秦金亮、蔡迎旗、上海戏剧学院教授曹树钧、戏剧梅花奖获得者李春华、国家一级编导李金桃、上海音乐学院教授李秀英等20多名知名艺术家、教育专家担任兼职教授。

专业特色显著  学院按照“艺术生活化、专业艺术化”的思路进行专业建设,初步构建了适应市场、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音乐、舞蹈、艺术设计、教育、管理等五大专业群。开设专业及专业方向共25个,拥有3个省级品牌专业(学前教育、音乐表演、环境艺术设计)、2个省级特色专业(动漫设计、舞蹈表演)、4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艺术设计、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学前教育)。学院与中关村软件园共同建设软件技术、电子商务等专业,为艺术类专业提供技术支撑,拓展专业发展空间。

学院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专业建设,努力创建以艺术和学前教育为特色的职业学院。学院以“庄敬自强、德艺双馨”为校训,以“一专多能、全面发展”为培养目标,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毕业生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5%以上。

二、招生省份

2019年面向湖北、河南、河北、内蒙古、海南、甘肃、浙江、山西、新疆、福建、广东、广西、贵州、安徽、湖南、宁夏、云南、四川、重庆、青海、江西等22个省份招生。

三、录取规则

1.招生对象为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和各省(市)招生政策规定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2.有艺术专业联考的省份,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无艺术专业联考的省份,在专业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各省有明确录取规则的除外)

3.学校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若被录取到本校,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四、专业不设定男女比例

各专业不设定男女比例,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收费说明

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艺术专业学费均为6500元/年,非艺术专业5000元/年;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分别为500元/年、1000元/年、1200元/年。

六、奖助措施

学院建立助学贷款、奖学金、困难资助、勤工助学等大学生助学机制。

1.助学贷款按国家规定程序在生源地办理相关手续,最高可贷款8000元/年。

2.30%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助学金;30%的学生可获得学院奖、助学金。

3.品德优秀的贫困生可获得学院提供的困难资助。

4.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七、毕业、升学、就业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认可的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由湖北省毕办签发统一的就业报到证。就业实行学校推荐就业,双向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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